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管理办法
1、计算机学院大型贵重精密仪器须由专人保管、负责,仪器操作者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2、设备及其配套工具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对设备负有全面责任;
3、仪器操作者使用仪器时必须经责任人允许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及时间,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负责人员反映。
4、责任人定期对仪器设备及配套工具进行检查维护,对检查维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及时向教师及相关领导反映。
5、若责任人因故需变动时必须依照登记表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登记。
6、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责任人查明情况并上报相关领导。
7、设备性能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或因故无法使用时应上报教师及相关领导。
8、实验完成时,要按各仪器规定要求关闭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确保所有仪器电源全部关闭。
9、设备使用应按要求填写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