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结题对象
1.2015年省级、国家级立项的项目(附件1);
2.2016年校级立项的第一、二批培育孵化项目(附件2)。
二、结题材料
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对应级别的《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并附相关成果材料等。
成果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本都要求完整。已发表论文的,需要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试验报告及鉴定书;文体作品需提交市级以上获奖证明;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材料。
结题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成果署名、内容等需与项目相关。若有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
三、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于2016年11月9日下午17:00前,以结题验收报告报、结题汇总表送至10110办公室,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xx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523913211@qq.com。联系电话:84616156。
四、注意事项
1.校级培育孵化项目不允许延期,省级、国家级项目最多延期半年。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的项目,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2.因特殊情况需变改负责人的,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与结题材料一起提交。
3.所有项目,不论结题或延期都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予以终止,并收回已使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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