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昆、高浩楠系2014级软件工程2班同学,周铜、罗扬系2014级软件工程3班同学。四位同学多次缺勤,属未经允许的旷课行为,违反了学校的校纪校规。按照《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17条第一款第二点,为严肃校纪校规,警示他人,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四位同学院内警告处分。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
特此通告!
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