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川系2014级软件工程1班同学,陈相州系2014级软件工程2班同学。两位同学多次缺勤,属未经允许的旷课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的校纪校规。按照《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17条第一款第二点,为严肃校纪校规,警示他人,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两位同学院内严重警告处分。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
特此通告!
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