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第二次答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的范围
在第一次答辩中,答辩小组决定需要第二次答辩的同学。
二、答辩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3:00
三、答辩地点:
第一组:综合B231
第二组:综合B234
第三组:综合B235
第四组:综合B236
第五组:综合B238
分组详情见附件。
四、答辩流程:
各位需要第二次答辩的同学,根据第一次答辩小组给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提交指导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二次答辩。
二次答辩不参加或仍不合格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五、答辩纪律要求
学生需遵守答辩现场纪律,提前2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着正装。
计算机学院教务办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