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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它神圣不可侵犯,又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在宪法保护之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宪法
为经济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为法治进步提供坚实引领
为人民幸福筑起有力支撑
为深化改革凝聚磅礴力量
宪法的根基
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
宪法的伟力
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以宪法之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以宪法之光,照耀人民幸福安康
来源:北京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