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巡查制度细则
针对计算机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特征和管理现状,制定实验室巡查制度,主要根据 “以人为本、预防在先”的安全思想,建立一套完整的巡查制度。
一、实验课巡查
第一条 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学院领导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院每学期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
第二条 实验室实验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各级领导必须支持实验员工作。
第三条 实验室以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实验室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防火巡查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所有实验人员的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三、安全巡查的措施
第一条 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根本。要制定一整套严格、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以确保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验室的日常实验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第二条 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经常组织师生学习交流,开展评比活动,通报实验室事故隐患、事故案例。通过“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实验室应将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事项等悬挂在醒目的位置,使每个学生和实验人员都能明确实验操作的安全要求。让“实验室—安全—科学”三者有机的结合为一体,深深地印刻在师生的记忆中。
第三条 注重实验室基础设施
对实验室水、电、通风、实验台等基础设施进行合理设计,合理设计电容量满足实验室用电需求;确保发生实验室事故时一键断电,有效遏制事故的继续蔓延;设计专用供电电源,确保不因在实验结束后切断实验室电源时而影响其正常工作;设计短路、过载、漏电等保护装置。
四、巡查的主要内容
实验室全体 |
时间 |
年 月 日 时 教学周 |
其它情况备注 |
实验室 (实验分室) |
地点 |
巡视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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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环境卫生 |
实验室卫生环境情况 |
干净整洁 |
2 |
设备使用 |
设备运转使用情况,精密仪器及大型设备使用情况 |
设备运转正常 |
3 |
日常管理 |
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上墙 |
管理制度已经上墙 |
4 |
安全管理 |
水电气安全及消防安全情况 |
灭火器到位,无安全隐患 |
5 |
人员情况 |
实验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
实验人员时刻在岗在位 |
6 |
教学实施 |
实验教学实施情况 |
严格按照实验进度教学 |
7 |
开放共享 |
实验室开放共享情况 |
没有开放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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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五、巡查应急预案
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大,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加强为了对实验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不断提高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因此,要加强实验室安防范工作,对实验室引发的危害事件,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第二条 巡查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朝邦 古沐松
副组长:芶小珊、黄兴禄
成员:实验室全体人员
3、应急措施
(一)现场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
(二)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及时、迅速向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及地方公安消防部门(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实验室有关负责人接到报案后,应立即通知医疗、安全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4、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危险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警110、119、120。
5、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本巡查制度由学院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