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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年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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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及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现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名额为15级各班推选2名,14级各班推选1名,13级有意愿者可自行向党支部提交申请;发展对象名额为15级、14级各班推选一名。特作如下通知:

一、推优工作的原则

推优工作应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民主程序,结合民主评议,把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一定威望的优秀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二、推优工作程序

1、推优前教育并召开团支部会议。推优小组应结合党章召开团支部会议,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团员入党的积极性。

2、在团员大会上申请入党的优秀团员个人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表决。

3、推优小组根据被推荐对象德智体综合素质的表现,讨论确定被推优人。

4、各班团支书应将名单提交成都大学信工学院团委组织部审定。党支部将对被推荐人进一步考察公示。

三、被推荐对象的条件

1、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完成入党启蒙教育课程并顺利结业。

2、推选发展对象必须完成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课程并顺利结业。

3、两者均须上学期除全校性选修外无挂科现象。

四、推优范围

学院各团支部

五、注意事项

1.各班团支书必须在2016年9月11日(星期日)24:00之前将推优名单交至组织部。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成都大学信工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