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志: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推动和维护我院的改革发展稳定,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党支部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全面加强我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体现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广大党员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
2、在支部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学生支部工作任务,在学业上做出优异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受到老师们的肯定。
三、评选范围和比例
1、凡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积极协助老师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的正式党员可参加学院学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2、优秀党员的评选尽量不与其他先进类评选交叉和重叠;
3、优秀共产党员的比例按各支部所有党员数的20%推荐,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具体名额如下:
支部名称
| 支部人数
| 推荐名额
| 备注
|
第一支部
| 39
| 8
|
|
第二支部
| 49
| 10
|
|
第三支部
| 35
| 7
|
|
第四支部
| 38
| 8
|
|
四、要求
各学生党支部要将评选结果于2016年12月28日前报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便提交党委集体研究审定。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