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第53期分党校结业考试及考核通知 根据《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管理试行条例》规定及学校党委组织部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党校开展第53期分党校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党校第53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二、参考条件
经学生本人自荐以及班级民主推选并且完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党校开展的对应党课培训课程。
三、考试时间
发展对象:11月25日下午14:00??16:00
积极分子:11月25日下午14:00??15:30
四、考试地点
发展对象:4221
积极分子:4119
五、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根据成都大学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进行统一命题,经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进行统一考试。
六、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进行,由信工学院学生党支部支委严格监考,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任何违纪舞弊行为将直接上报学校,由学校进行统一处理,并且取消大学期间入党资格。
七、最终成绩
发展对象:
考核总成绩=考试成绩×15%+平时成绩×40%+小组互评成绩×15%+学习指导队×10%+班主任评分×10%+支部书记、支委评分×10%
往届发展对象:
考核总成绩=考试成绩×20%+小组互评成绩×50%+班主任评分×10%+支部书记评分×10%+支部委员评分×10%
入党积极分子:
考核总成绩=考试成绩×20%+平时成绩×50%+班主任评分×10%+支部书记评分×10%+支部委员评分×10%
八、成绩公布
由学院党建工作老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统一严格阅卷,确认成绩无误后进行统一公布,成绩合格且无任何违纪行为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结业典礼后可顺利结业。
八、考核与发展党员(只针对发展对象)
根据《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管理试行条例》,发展对象完成对应课程考试合格并顺利结业者,可参加党员的发展。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员发展名额由成都大学党委组织部拟定,发展名额按各支部人数比例分配到每个支部,各支部按照最终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发展。发展的党员同志由学院党委审核通过以后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综合成绩前10%可直接参加发展对象培训。
注:
支部名称
| 专 业
| 支部总人数
| 分配名额
| 所占比例
| 备注
|
第53期发展对象
|
第一支部
| 通信、电信
| 15
| 5
| 33.3%
|
|
第二支部
| 电工、自动化
| 15
| 5
| 33.3%
|
|
第三支部
| 计科、网工、物联网
| 8
| 4
| 50%
|
|
第四支部
| 信计、软件、数媒
| 8
| 4
| 50%
|
|
第五支部
| 农业信息化
| 2
| 1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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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发展对象
|
第一支部
| 通信、电信
| 7
| 3
| 42.9%
|
|
第二支部
| 电工、自动化
| 9
| 3
| 33.3%
|
|
第三支部
| 计科、网工、物联网
| 9
| 3
| 33.3%
|
|
第四支部
| 信计、软件、数媒
| 9
| 3
| 33.3%
|
|
第五支部
| 农业信息化
| 2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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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示
(一)成绩合格并顺利结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由学院学生党总支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结业资格。
(二)发展对象通过考核并顺利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由学院学生党总支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发展党员条件者,取消党员发展资格。
十、其他
对考试及考核有任何疑问者可联系党建工作老师邬丹老师,联系方式:028-84616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