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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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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创业团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进一步搭建资本和项目交流与对接的平台,吸引更多的优秀创业人才、团队和项目落地福州,经福州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福建省委。

(二)承办单位:福州市公务员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科技局、共青团福州市委、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三)协办单位:福州日报社、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市青年创业促进会、台湾青年创业协会总会、台湾中华青年交流协会、各创投机构。

(四)大赛成立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福州市公务员局)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二、大赛时间

2014年12月?2015年8月。

三、参赛对象

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台湾及港、澳地区高校大学生和海外高校的中国留学生参赛。 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2012年后(含2012年)毕业的大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

2.台湾及港、澳地区高校在校大学生或2012年后(含2012年)台湾及港、澳地区高校毕业的大学生;

3.在海外高校留学的中国学生或2012年后(含2012年)在海外高校毕业的回国人员。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选题应立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商贸流通、现代农业、海洋高技术等十大产业。

2.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创意设计,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要以准备在榕落地转化或已在榕落地转化为基础,通过创业计划书完整地阐述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并展示团队的成员和未来规划。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组委会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组委会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二)参赛方式

1.参赛者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人数不超过8人;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3人。

2.参赛者可以邀请1位本校教师或具有一定能力资格的社会人士(视同为教师)作为团队指导教师。

3.参赛者初赛阶段以网络方式提交电子版创业计划书,进入决赛提交纸质创业计划书和答辩PPT。创业计划书是参赛者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撰写的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实施方案。

五、实施步骤

(一)大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8日?2015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3.报名程序:

(1)参赛团队网上注册。请各参赛团队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gwy.fuzhou.gov.cn/cy)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参赛团队限报一个项目。

(2)填写(修改)报名表。请参赛团队按照参赛要求在线填写报名表。参赛团队填写完报名表后,请及时提交报名表。组委会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表进行审核,报名表未通过组委会办公室审核之前,参赛团队可对报名表进行修改。

(3)上传创业计划书。参赛团队提交报名表后,直接上传创业计划书用于初赛评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创业计划书要求及参考模板可从大赛官方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供参赛团队参考。

(4)打印报名表。参赛项目入围决赛后,请参赛团队在线打印报名表,并认真阅读承诺书后在“团队成员签名”处由参赛团队全体成员签名。若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涉及到在校大学生的,报名表中“学校意见”栏还须由所在高校相关部门盖章。

(5)提交参赛材料。请入围决赛的团队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创业计划书文本(一式五份)和《报名表》原件寄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726,邮编:350007。联系电话(传真): 0591-83337727,0591-83322607。E-mail:fzcyds@126.com。

(二)赛程安排

大赛赛事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大赛评审组主要由创投专家、知名企业人士、学术专家等组成。

1.宣传报名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4月)

发布大赛通知;重点邀请全国“211”工程重点高校及福建省内高校参赛团队来榕参赛;认真审核参赛团队的网上报名信息。

2.赛事阶段(2015年5月?2015年8月)

初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决赛团队(50强)。入围决赛团队准备项目陈述和答辩,若有团队放弃,则顺延下一团队入围。

决赛:决赛参赛团队抵达福州进行决赛,通过决赛答辩决出大赛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团队,并举行颁奖仪式,表彰所有获奖团队。

3.后续服务(2015年8月起)

建立“50强项目”专人联系制度,及时兑现落实大赛各项奖励及政策;建立创业团队与导师、风投机构的对接机制,帮助创业团队做好项目开发、设计、完善和包装;向大学生创业园、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器等机构推荐有意向在榕落地转化的获奖项目团队。

到福州参加决赛答辩的市外参赛团队[指导老师(1名)、团队核心成员(限3名)],组委会办公室将统一安排食宿,并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大陆参赛团队补贴标准以所在地与福州之间的硬卧票价为参考依据,台、港、澳地区及海外参赛团队按照大赛组委会指定的标准执行。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产生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6名。特等奖奖金5万元,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

六、配套政策

(一)依托优秀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3-10万元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启动资金。

(二)依托优秀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将免于评审,可直接入驻我市各级大学生创业园,前两年场地租金全免,第三年按市场价的50%交纳租金。

(三)依托优秀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企业的团队核心成员,可享受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优惠政策,即一年内可享受政府提供的生活补助费及免费提供的集体宿舍。

(四)获奖项目中符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意见》(闽政办〔2011〕175 号)扶持政策的,将优先推荐申报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经评审通过,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以内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五)获奖项目中符合共青团福建省委“千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扶持条件且落地福州的,将得到额度为5000-10000元的创业启动金支持。

(六)获奖项目中符合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申报条件且落地福州的,通过YBC项目审核后可再获得3-5万元的无息免担保资金贷款和导师辅导。

(七)鼓励创投机构对参赛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支持,大赛组委会还将对进入决赛的50个参赛项目中未获投资的项目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免费推介。

(八)对获奖的留学人员参赛项目,优先推荐入驻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九)公安、人事等部门应为来榕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落户、人事代理等提供方便。

(十)对境外及市外来榕参加创业大赛的个人和团队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助。

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