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师生:
根据《成都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在前期讨论、收集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对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表、计算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对《计算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表(2023修订版)》、《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4月10日12:00前向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2884616156;地点:10102办公室。
计算机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