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表彰和鼓励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二、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和学业预警。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评比年度内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三、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
见附件1:《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四、单项奖学金学院名额
1、精神文明奖学金不超过22人。
2、社会实践奖学金不超过30人。
3、文体艺术奖学金不超过30人。
4、自强成才奖学金不超过15人。
5、创新创业奖学金不超过22人。
五、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并在ISP提交:10月29日-11月1日
2、班主任在ISP审批:10月29日-11月1日
3、学院公示:11月2日-11月4日
六、材料提交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并在ISP进行单项奖学金申请,申请后联系班主任进行ISP审批(11月1日17点前完成班主任审批);
2、11月1日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注姓名、班级、学号)提交至10102敬老师处,逾期不在ISP完成个人申请和班主任审批,或逾期不提交证明材料者视为放弃。
七、工作要求
1、各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本办法对每个申请者认真评议,做到公平、公正。
2、单项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也不能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安恒星火奖学金、学校特、一、二、三等奖学金同时获得。
3、按照证书等级,等级更高者优先获得名额;相同等级情况下,按综测分数排名。
4、各班级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做好单项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接受学院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5、在单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
计算机学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