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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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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计算机学院

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进一步做好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5-2026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籍的本专科学生(不含2026级本专科新生)

二、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分为院、班两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一)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孟源

副组长:龚硕、秦玲、曾倩

成员:吴思睿、黎佳雯、饶涛、方林红、喻剑、秦营、高奕、甘翔予

(二)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负责本班的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等)

成员:团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干部(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等),同学代表若干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监督申诉小组

组长:古沐松

成员:吕晶晶、朱然、苏珊娜、罗捷

三、时间进度

1.成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9月8日—9月10日

2.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3.学院审核、公示阶段:9月21日—9月28日

四、工作要求

1.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6年修订版)》、《计算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表(2026年修订版)》的规定执行。

2.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需通过班级QQ群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公示,学生综合测评中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

五、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616156

监督邮箱:843733870@qq.com

计算机学院

2026年9月10日

一审:黎佳雯

二审:孟源

三审:肖小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