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2022〕1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3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全日制毕业生(不含自考和成人教育类):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为15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专升本学生在原学校享受了不再申请),具有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审查。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咨询学院就业辅导员),由各班级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相关材料上交学院,并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时不得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
(二)学校申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院报送材料,按上级文件要求公示7个工作日后,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按校区划分创建申报期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学生信息录入至申报期次中,上传公示材料,确认审查结果,提交至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
(三)审核发放。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人社部门按程序核准,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向院校拨付补贴资金。
四、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申请类型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附件2);
(四)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申请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3)
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交10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711530721@qq.com,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
五、工作要求
各班级向在校学生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对发放对象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方老师 028-8461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