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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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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现就做好2022年我院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补贴标准

学院2022届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具体名额见附件1)。重点是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边缘易致贫家庭毕业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毕业生、特困救助毕业生、孤儿毕业生、残疾毕业生7类毕业生。

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帮扶经费,按600/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到学生社保卡。

二、申请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由各班级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班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2872869440@qq.com614日前完成)。公示结束后,上报学院,学院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617日前完成)。学院需登录四川惠明惠农公共服网(网址、账号、密码另行通知),录入学生基本信息,上传支撑材料(621日完成)。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系统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三、不同困难类型申报所需的支撑材料

1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照片清晰,信息涵盖完整)

  •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 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

  2. 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书面证明;

  3. 当地扶贫部门(一般是当地扶贫办)扶贫系统中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信息页面截图。

  4. 学校资助部门盖章的名单,可以作为申报帮扶经费的证明材料。

  5. 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全国系统截图,可以作为申报帮扶经费的证明材料。

2、城乡低保毕业生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照片清晰,信息涵盖完整)

  •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 低保证;

  2. 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村(社区)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

  3. 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全国系统截图,可以作为申报帮扶经费的证明材料。

3、残疾毕业生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照片清晰,信息涵盖完整)

  •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 本人残疾证;

  2. 户籍所在地残联部门或民政局出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

  3. 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全国系统截图,可以作为申报帮扶经费的证明材料。

4、其它类毕业生(边缘易致贫家庭毕业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毕业生、特困救助毕业生、孤儿毕业生)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照片清晰,信息涵盖完整)

  • 证明材料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材料(贷款合同上传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

  2. 学校出具的困难毕业生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连同申请表一起发至发送2872869440@qq.com614日前完成),每位同学申报一种类型)

三、补贴发放流程

1.上级主管部门对全省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2.上级主管部门向省市财政申请划拨经费;

3.省市财政向各学校划拨经费;

4.经费到校后按学校财务流程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到个人四川省社保卡账户。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品德优良;

2.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内容应于毕业前取得毕业资格;

3.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

4.建档立卡、残疾、低保等家庭困难群体;

5.就业技巧缺失、职业规划不清晰等就业困难群体;

6.就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求职竞争意识;

7.积极响应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投身基层就业,愿意在基层建功立业;

8.在毕业离校期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班级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学生的感恩教育。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困难毕业生的认定办法。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将困难就业帮扶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方式:028-8461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