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
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自愿申报,学院审核,现将具体名单进行
公示现决定开展。
公示期内,欢迎同学们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学生工作办公室(10110)反映情况。公示时间为3天。
电话:028-84616092
邮箱:523913211@qq.com154056889552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