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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评选2027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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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计算机学院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新时代大学生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7届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10。

三、评选比例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3%以内,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15%以内,原则上省优毕业生从校优毕业生中择优产生。研究生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3、本科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4。

四、评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院系、学校逐级审核、评选。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审核本人相关申报材料和事迹,向学院报送拟推荐人选。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广泛征求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学校报送拟推荐人选。

3.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对班级、学院的推荐程序予以全面把关,对推荐人选的评选条件及事迹材料进行复核,经集体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学校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完成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并向四川省教育厅报送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班级应全面落实推荐评选工作主体责任。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高质量做好省优、校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格标准程序。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名额内评选省优、校优毕业生,宁缺勿滥。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班级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规范材料填写与报送工作。须以专业为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规范报送《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成都大学××学院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7)、《成都大学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8)。推荐表的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9。请各学院于2026年11月5日前,研究生、本科生的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表交于10102方老师处,待材料审核通过后,再签字盖章,汇总表交于1423365507qq.com。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荣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对校优、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将撤销其校优毕业生荣誉并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荣誉。

联系人:方老师,028-84616156

一审:方林红

二审:孟源

三审:肖小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