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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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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全体学生:

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获生源地贷款的2015届毕业生的贷款确认和还款承诺工作

请各学院组织2015年度毕业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签订还款承诺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最迟于5月29日前报送至10507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填写《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明细表》。

农村信用社开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提醒学生与贷款方积极联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归还以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国家开发银行开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填写最新联系方式,将申请纸质版签字(手印)(一式三份)后和承诺书(一式三份)按时报送。

二、面向在校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组织工作

(一)2015年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基本情况和程序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融机构及联系信息

2015年,四川省仍然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银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现将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2),以便联系、咨询。各学院应大力宣传,组织学生学习《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http://computer.cdu.edu.cn/portal/45/15121.html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学院应把握和宣传的工作程序、要求与2014年相同,具体如下:

①在各班宣传政策的基础上,拟提出贷款申请的学生本人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印制)(见附件3)

②学生填写《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一式一份)(见附件4)

③上述2样材料,于6月19日前统一交到10507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④学院于6月26日前将盖章后的《申请表》和《证明》及时返还给申请贷款的学生。学生持经高校审核盖章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返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注:非四川省籍学生办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程序和表格可能和四川省的要求不一致,请参看所在省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该主页左侧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实行在线申请、审批。

4.后续手续

经生源地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审查,获得上述两类生源地助学贷款(之一)的学生,下学期9月18日前将贷款回执和贷款合同(查验)交到学院10428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92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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