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6〕151号)和《成都学院2016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成大教[2016]6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行政楼教务大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若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84616636)反映。
教务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