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实验报告书写和实验评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特根据《成都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成都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意见。
一、学生实验报告书写规范
1.学生实验报告的内容必须含有实验目的、实验仪器、实验过程、小结及建议等相关内容。
2.学生实验报告要求书写规范,不得使用红笔或铅笔书写(画图表除外)。
3.实验报告封面及其他项目内容均应填写完整,学生实验报告中实验步骤和原始实验数据记录要详实(其中原始实验数据记录应有指导教师签名)、实验数据分析和实验结论应充分。
二、 教师批改实验报告规范
1. 教师批改学生实验报告时须使用红笔,成绩、教师签名及批改日期应按要求填写完整。
2. 实验报告的批改要及时、认真、仔细,不能只是简单的打“√”或“×”,实验报告中存在的错误和不足的要实事求是地指出,给出明确的评语。
3.为了让学生了解实验报告完成情况,教师应及时就实验报告的评阅意见与学生进行沟通。
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各自专业和课程特点,参照上述要求设计学生实验报告书格式,制定对应的实验评分标准,并规范管理本院学生实验报告。学校评估工作专家组将对2010年9月起的本科学生实验报告按上述标准进行检查。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